来源:住建部、建筑业那点事儿
工程总承包的计量计价问题,一直是分歧最大的地方,也是建筑业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2018年12月13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这也是一个工程总承包里程碑式文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推进工程总承包,我部组织起草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意见函告我部标准定额司。征求意见稿可登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征求意见栏目检索下载。
联系人:李慧
邮 箱: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行为,促进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计价活动。
1.0.3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4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应作为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的依据。
1.附录A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清单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2.附录B为市政工程项目清单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3.附录C为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清单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1.0.5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建设,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项目承包方式。
2.0.2勘察费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用于完成建设项目进行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所发生的费用。
2.0.3设计费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用于完成建设项目进行工程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费和竣工图编制费;该费用应根据可行性研究及方案设计后、初步设计后的发包范围确定。
2.0.4建筑安装工程费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用于完成建设项目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所需的费用,不包括应列入设备购置费的设备价值。
2.0.5设备购置费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用于完成建设项目,需要采购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没有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费用,不包括应列入安装工程费的工程设备(建筑设备)的价值。
2.0.6总承包其他费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应当分摊计入相关项目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研究试验费、土地租用占道及补偿费、总承包管理费、临时设施费、招标投标费、咨询和审计费、检验检测费、系统集成费、财务费、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工程保险费、法律服务费等其他专项费。
2.0.7研究试验费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建设项目提供研究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进行必要的研究实验以及按照设计规定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进行实验、验证所需的费用。
2.0.8土地租用、占道及补偿费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在建设期间因需要而用于租用土地使用权或临时占用道路而发生的费用以及用于土地复垦、植被或道路恢复等的费用。
2.0.9总承包管理费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用于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管理性质的费用。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办公费、办公场地租用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含软件)、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
文章来源:《中国设备工程》 网址: http://www.zgsbgc.cn/zonghexinwen/2020/0817/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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