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曾经的“中国光伏设备第一品牌”被“ST” 三易其主的它还能保壳成功吗 来源:世纪新能源网
9月7日晚间,创业板上市公司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和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双双公告,触及其他风险警示(ST)情形,9月12日起将戴上“ST帽子”。这也是创业板改制以来首批被ST的两支股票。
什么是“ST”?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或者其他状况异常,导致其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其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公司,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本规则所称风险警示分为提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上市遇“双反” 第一次易主
天龙光电被“ST”,属于其他风险警示。尽管还没有严重到被退市的风险,但对于已经三易其主的天龙光电来说,情况并不乐观。
天龙光电成立于2001年,2009年上市,是当时少有的专业从事光伏、光电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光伏企业。主要产品为单晶硅晶体生长炉、多晶硅铸锭炉等。因为占据着产品稀缺和早上市的先发优势,它曾被誉为“中国 光伏设备 第一品牌”。可惜资本的注入并没有让天龙光电一飞冲天,上市后的业绩反而起起落落,甚至两度面临保壳。
天龙光电第一次身处困境,是因为2011年的“双反”危机。由于欧美市场对中国产品的抵制,2012年,天龙光电交出全年亏损5.11亿元的业绩;2013年,情况并无好转,又亏损1.3亿,天龙光电被逼到退市边缘。
濒临退市边缘的 天龙光电 ,于2014年11月7日出台了保壳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常州诺亚实际控制人与北京 灵光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交易完成后,灵光能源控股常州诺亚。
保壳成功后持续亏损 第二次易主
保壳成功后,天龙光电试图进军下游电站,曾经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双方各出资1亿元,在呼和浩特设立注册资本2亿元的项目公司,并以此为投资主体,于当地投建30MW光伏电站项目。但是因为涉嫌存在倒卖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批复文件(俗称“路条”)的嫌疑而作罢。
没能借机翻身的天龙光电,在国内光伏政策转好的大形势下,2015年和2016年继续亏损。没想到再次面临困境的天龙光电第二次迎来了接盘侠,2016年7月20日,天龙光电发布公告,陈华拟以1亿元受让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灵光的5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4045.7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0.23%,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资料显示,陈华自2008年3月起参与内蒙古名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名城实业的主营业务为矿产资源开发,截至2016年6月底总资产27.33亿元,净资产1.98亿元;2016年上半年实现营收2.04亿元,净利润1.03亿元。此外,陈华还于2010年6月起参与福建君汝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君汝投资的主营业务为金融、房地产的投资,目前尚无实际经营业务。上述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陈敬,陈华未在其中直接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
新主人内外交困 第三次易主
陈华的入主,并没能挽救岌岌可危的天龙光电。在光伏行业发展最顶峰的2018年上半年,天龙光电再次面临退市危机。2018年2月22日, 天龙光电 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指出,因2015年度及2016年度连续
文章来源:《中国设备工程》 网址: http://www.zgsbgc.cn/zonghexinwen/2020/0914/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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