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市信字〔2020〕12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经商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山东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实方案
2.山东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
3.山东省农产品仓储保鲜技术规程
4.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采集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5.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申报操作指南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27日
附件:
附件1山东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附件2山东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
附件3山东省农产品仓储保鲜技术规程
附件4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采集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附件5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申报操作指南
附件1
山东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20〕2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0〕8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依托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集散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省财政直管县和省定20个脱贫任务较重县为重点,在乡镇、中心村和田头市场布局实施以水果、蔬菜为主要品类的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2020年底前完成1900个项目建设任务,为实现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流通量、信息化水平、应急保供能力显著提升奠定坚实基础,从而降低农产品损耗,保障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产业和农产品消费“双升级”,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二、建设内容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设施类型和规模,可按照“田头市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模式,鼓励引导在产业重点镇和中心村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向田头市场聚集。
(一)节能型通风贮藏库。在马铃薯、甘薯、山药、大白菜、胡萝卜、生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二)节能型机械冷库。在果蔬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冷库。
(三)节能型气调贮藏库。在苹果、梨和蒜薹等呼吸跃变型果蔬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四)其他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和储运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仓储保鲜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专用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移动式皮带输送、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立体式货架。
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仓储保鲜设施建设规模在500吨以上的,要配备具有通信功能的信息自动采集监测传输设备,具有称重、测温、测湿、图像等信息采集和网络自动配置功能,实现信息采集监测传输设备与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三、实施主体
申报主体限定为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包括联合社),并支持多个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联合建设。三年内未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2020年1月1日后农产品仓储保鲜项目完工的主体均可申报
文章来源:《中国设备工程》 网址: http://www.zgsbgc.cn/zonghexinwen/2020/1109/947.html
中国设备工程投稿 | 中国设备工程编辑部| 中国设备工程版面费 | 中国设备工程论文发表 | 中国设备工程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中国设备工程》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