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作为“通知”)。以“搬迁、集中管理、集中保护”为重点,对县级以下(含县级)英雄烈士纪念设施集中整治,从根本上改善县级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面貌。及以下,大力提升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功能。
《通知》指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是重要的红色资源,是生动的党史教材,是宝贵的精神财富。加强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和保护,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把实施改造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改造范围和要求。改造标准,加强统筹,稳定有序实施改造工程。宣传部门要加强政治引导,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资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组织实施,坚决履行主体责任,坚持目标导向,注重整治效果,确保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不缺”,得到全面修复。
《通知》强调,要严格项目管理和监督验收。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避免大面积建设、盲目改造、铺张浪费。严格验收验收流程,核对工程实施文件及改造前后实物照片、环境照片、坐标信息,对未达到改造目标、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区域进行通报,严肃处理。未按规定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责任追究。
《通知》要求建立长效管理保障机制。以实施改造工程为契机,统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和离退休军人基层服务中心(站)工作,实现规范改造与有效管理和保护的统一。同时。明确划定归口管理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范围,明确保护管理职责。基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加强对分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情况的检查,开展巡查、清理、维护、祭祀、史料收集、和烈士的亲属。
(新华社)
文章来源:《中国设备工程》 网址: http://www.zgsbgc.cn/zonghexinwen/2021/0902/1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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